一、院系简介
潍坊医学院麻醉学专业于1990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是山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最早设立的麻醉学专业,1996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麻醉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被确定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11年被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确立为“全国麻醉学基础理论培训基地”。2013年被山东省医学会麻醉学分会确立为“山东省麻醉科主任培训基地”。2013年临床麻醉实验室被山东省卫生厅批准为 “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是山东省医学会麻醉学分会副主任委员、青年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教学学组组长单位,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麻醉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单位,2017年中国大学本科教育专业排名中位居第三位。
麻醉学系通过外引内培,打造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其中博士学位教师达50%以上,承担着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继续医学教育等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任务。本科教育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以培养适应我国卫生健康事业需要的应用型卓越麻醉医师为特色。《麻醉学专业CBET临床能力培养和考核评估体系的构建》获山东省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主编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十三五”规划教材配套教材《麻醉技能学》;《麻醉学临床技能思维训练综合实验》获批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金课);获山东省首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临床麻醉学》、《危重病医学》、《疼痛诊疗学》、《麻醉解剖学》、《麻醉生理学》、《麻醉设备学》、《麻醉药理学》、《急救复苏医学》八门专业课程均为山东省级精品课程;《临床麻醉学》、《危重病医学》、《疼痛诊疗学》为山东省成人教育特色课程;获批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1项,教学案例库2项;学生获2019年第五届全国麻醉学专业知识竞赛第一名。近年来,承担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在国内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两百余篇。逐步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和留学生教育为提升,继续医学教育为补充的麻醉医学终身教育体系。
专业实验教学依托国家虚拟仿真实验实训中心麻醉特色功能平台,占地约1200m2,设有模拟ICU、模拟手术室、可视化气道管理模拟训练室、可视化椎管内麻醉模拟训练室、可视化神经阻滞模拟训练室、可视化有创动静脉穿刺模拟训练室、麻醉前访视模拟训练室、计算机虚拟训练实验室等功能模块。临床实践教学在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海军军医大学附属上海长海医院、空军军医大学附属唐都医院、浙江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立医院等高层次医院进行。科研平台占地面积约480m2,共有资产约300台(套),近700万元;依托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设有分子生物学、形态学、膜片钳、细胞培养、行为学、动物饲养6个功能性平台,已形成麻醉与脑功能研究、脏器损伤与保护机制研究及疼痛与镇痛分子机制研究三个稳定的研究方向。
三十年来,麻醉学系立足山东、面向全国、服务国家健康发展战略,为社会培养的麻醉学专业人才本科生3422人,研究生285人,毕业生遍布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用人单位对本专业毕业生的总体满意度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招聘计划
招聘 专业 | 学历 学位 | 研究方向 | 教研室 | 计划 人数 | 其他 条件 | 联系方式 |
麻醉学 | 博士 研究生 | 麻醉学或临床医学 | 临床麻醉学教研室 | 1人 | 刘娜:13583610776 张蕊:0536-8462476 15265659266 邮箱: zhangrui@wfmc.edu.cn | |
博士 研究生 | 麻醉 疼痛 | 疼痛诊疗学教研室 | 1人 | |||
博士 研究生 | 神经药学 | 麻醉药理学教研室 | 1人 | 有临床医学本科背景 | ||
临床 麻醉学 | 博士 研究生 | 1人 | 谢克亮省教育厅“危重病患者围手术期救治管理团队” 0536-8462476 15332112099 邮箱:mzk2011@126.com |
三、人才待遇
人才分类 | 相关待遇 | ||||||
年薪 | 购房 | 生活 | 住房 | 科研启动 | 其他 | ||
高层次 | 第一层次 | 双方协商 | |||||
第二层次 | 100-150万元 | 150-200万元 | 双方协商 | 提供130平米以上的校内周转房租住 | 自然科学类300-500万元,人文社科类50-150万元 | 具体事宜双方协商 | |
第三层次 | 60-80万元 | 100-150万元 | 18万元 | 提供100平米以上的校内周转房租住 | 自然科学类200-300万元,人文社科类30-80万元 | 具体事宜双方协商 | |
第四层次 | 40-60万元 | 60-80万元 | 18万元 | 提供100平米以上的校内周转房租住 | 自然科学类100-200万元,人文社科类20-30万元 | 具体事宜双方协商 | |
优秀 博士 | A类 | 校聘副教授(享受副教授待遇2年) | 40-60万元 | 18万元 | 自然科学类40-60万元,人文社科类15-20万元 | 配偶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可优先招聘录用,具体事宜双方协商 | |
B类 | 中级职称工资(享受副教授绩效2年) | 30-50万元 | 18万元 | 自然科学类20-40万元、人文社科类10-15万元 | |||
C类 | 享受中级职称工资待遇 | 20-30万元 | 18万元 | 自然科学类10-20万元、人文社科类5-10万元 |
对于A、B、C优秀博士,符合下列条件的,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实施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2号),对符合“青优计划”政策的博士积极申请“青优计划”,享受省财政3年15万元的补贴。
(二)全球TOP200高校(参照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和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待遇可适当提高10-20%,在师资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重点培养。
(三)引进人才待遇中的生活补贴是根据潍坊市人才政策,每月3000元,享受5年,共18万元,具体根据潍坊市有关政策执行。
(四)符合学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的,优先聘任硕士研究生导师。
团队引进待遇
(一)团队成员除按照相应的人才引进层次兑现待遇外,对团队带头人可另外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具体事宜按团队层次双方协商。
(二)根据团队建设需要,科研配套经费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并配备实验人员、助手,提供实验室、仪器设备等团队平台建设经费,确保团队工作条件。
(三)根据学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入选团队享受相关岗位津贴和科研经费资助。
四、人才政策
(一)高层次人才
第一层次
两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海外著名学术机构院士;或符合《山东省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杰出人才。
第二层次
1. 全球TOP200的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最新排名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的重点学科带头人;
2.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杰出、领军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
3.近5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完成人;
4.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或项目第一负责人;
5.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首席科学家或技术负责人;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863”计划首席专家;
6. 国家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7. 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入选者;
8.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业绩突出的海外知名大学教授;
9. 与上述人才水平层次相当的其他领军人才。
第三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1. 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青年人才)、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青年学者);
2.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普通本科高校(不含民办高校)国家级教学名师;
3. 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或省外同层次的专家、教授;
4. 近5年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前3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3位完成人;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首位完成人;
5.在《Nature》《Science》《Cell》等国际顶尖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经学校评议具有学科带头人水平的博士(后);
6.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业绩突出的海外知名大学教授;
7. 与上述人才水平层次相当的其他学科带头人。
第四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1.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 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年龄不超过40周岁、符合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申报条件,经推荐答辩成功入选者;
3.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 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首位完成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首位完成人;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有海外博士后研究经历不少于2年。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等国际顶尖杂志子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30.0或单篇影响因子≥10.0,经学校评议具有学科骨干水平的博士(后);
6. 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的具有博士学位、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发表过高水平论文的国内知名高校的教授或国外知名高校的副教授;
7. 与上述人才水平层次相当的其他学术骨干。
(二)优秀博士
1.A类博士,具备下列条件: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二区及以上不少于3篇(中科院分区)或一区以上不少于2篇或一区以上1篇且影响因子大于10.0或ESI高被引论文1篇;人文社会科学类被SSCI、CSSCI来源期刊收录不少于3篇;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论文;或重点学科急需的相当水平人才。
医学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二区不少于1篇或单篇影响因子大于4.0或累计影响因子大于8.0。医学类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医学技术、中药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等(下同)。
2.B类博士,具备下列条件: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二区及以上不少于2篇或一区1篇(中科院分区);人文社会科学类被CSSCI、SSCI来源期刊收录不少于2篇;或学科专业急需相当水平人才,急需学科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运动人体科学等。
医学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从事临床一线工作,业绩较为突出的人才。
3.C类博士,具备下列条件: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能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特殊、急需学科专业的人才引进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优秀科研团队
第一层次团队为达到国家级创新团队评选标准的团队,领军人才、核心成员达到第二层次人才的不少于1人。第二层次团队为达到省级创新团队评选标准的团队,领军人才、核心成员达到第三层次人才的不少于1人。且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符合学校重点学科发展需要,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在国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团队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以合作研究、定期讲学、编外聘用等方式柔性引进人才,也可实行短期工作制。合作的形式包括:以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科研成果(项目)的合作研究与开发,专有知识、技能、信息的专业性咨询,学术、技术的交流指导,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各种形式与教学科研单位开展交流与合作。柔性引进人才原则上限于第一、二、三层次,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人才引进“伯乐奖”
学校实施人才引进“伯乐奖”,凡为学校人才引进提供信息且推荐成功的校内外人士(单位),学校将依据被推荐人才的层次,对推荐人(单位)给予相应(奖励)报酬,奖励标准如下:
被推荐人才层次 | 奖励标准 |
第一层次人才1名(含柔性引进) | 10万元 |
第二层次人才1名 | 5万元 |
第三层次人才1名 | 3万元 |
第四层次人才1名 | 2万元 |
A类优秀博士1名 | 1万元 |
六、其他事宜
(一)人才来校后,根据来校后的业绩完成情况,若符合学校“1258人才工程”中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优秀青年教师遴选条件,经推荐入选者享受相关奖励性绩效。
(二)学校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在首次聘用时可不受职称、任职年限的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年薪、购房补贴均为税前。校内周转房产权归学校,聘期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提供租住。科研启动经费可根据引进人才的学术成就和今后工作需要适当浮动,科研启动经费以科研立项的方式申领,按学校科研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引进人才实行年薪的,不再享受工资、岗位津贴等校内待遇,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从发放的年薪中直接扣除,应由学校缴纳部分按照相关规定由学校缴纳。
(五)引进人才符合安置配偶条件的,其配偶符合山东省人员调动或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条件的,经学校同意,井进行调动或公开招聘后,可报省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六)对来校面试的优秀博士,给予报销一次面试往返车票及住宿费。